各醫療機構對醫用氧氣需求激增,為規范醫用氧氣使用秩序,確保各地區醫用氧氣的用氧質量和使用安全,下沉各市區縣監督管理局對全區醫用氧氣使用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
檢測對象:醫院、衛生院和衛生室,制藥廠,灌裝單位等。
醫用氧專項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以進一步強化對醫用氧監管為目的,一是對從氧氣站采購醫用氧氣的醫療機構,重點檢查購進渠道是否合法,供應單位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購醫用氧氣是否符合藥品質量標準,是否有醫用氧標簽和合格證等內容;二是對采用醫用分子篩設備自行制備醫用氧的醫療機構,重點查驗制氧設備是否有醫療器械注冊證及合格證明文件,氧濃度含量檢測落實情況和相關操作人員培訓記錄等情況。三是檢查醫療機構代充氧氣袋、醫用氧的儲存和使用有無安全保證、是否存在消防隱患等內容進行了檢查。
醫用氧檢查標準:氧氣濃度≥95%,一氧化碳濃度不高于0.0005%,二氧化碳濃度不高于0.03%,水分含量不高于0.0067%。
可選擇德爾格檢測管檢測法:
一氧化碳檢測管:6728511 量程5-150ppm
二氧化碳檢測管:6728521 量程100-3000ppm
水含量檢測管:8103061或6728531 量程可滿足67ppm
檢查中發現,部分醫療機構對醫用氧氣按照藥品管理認識不足,存在未嚴格執行醫用氧管理的有關制度等問題。現場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正并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宣講,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進行整改。
下一步,區市場監管局會繼續加大對醫用氧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尤其加大各級醫療機構醫用氧購進渠道的檢查力度,督促各醫療機構嚴格執行醫用氧有關管理制度
© 2019 - 大灣檢測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備案號:滬ICP備19013187號-1 GoogleSitemap 技術支持:化工儀器網 管理登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