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近日公示CNAS-CI01-A001:202X《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等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均為2021年10月15日。
各相關機構及人員:
為規范特種設備領域檢驗機構認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組織修訂了CNAS-CI01-A001:202X《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見稿,現于網上公示征求意見。如對該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議或意見,請填寫附件中意見征詢表,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反饋CNAS秘書處。
CNAS- CI01-A001 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
CNAS- CI01-A001:2018《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自實施以來,指導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機構認可的申請和評審工作,規范相關檢驗機構的技術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發展,以及認可相關文件和技術規范的更新,該說明不能有效指導相關檢驗機構申請以及認可評審等工作,根據 CNAS 特種設備專業委員會 2020 年年會決議,需對其進行修訂,以滿足當前該領域檢測機構認可的持續發展需求。
2021 年初, CNAS 依托特種設備專業委員會啟動了了本能力說明的修訂工作。2021 年 8 月完成了對《檢驗機構能力認可準則在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檢驗領域的應用說明》的修訂及修訂意見匯總整理,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在征求意見稿中,相對于 CNAS- CI01-A001:2018,除編輯性修訂外,主要技術變化為:
——在條款 6.1.1 中增加了表 1“關鍵崗位人員資格、職稱、學歷和工作經歷要求";
——在條款 6.1.2 中增加了關于檢驗人員中勞務派遣人員數量占總檢驗人數量的比例要求;
——在條款 6.1.3.1 中增加了表 2“檢驗人員工作范圍";
——在條款 6.1.3.2 中增加了人員持續培訓的要求;
——在條款 6.1.3.3 中增加了檢驗中如包含無損檢測活動,應滿足《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無損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CNAS-CL01-A006:2018 的有關要求;
——在條款 6.2.13 中增加了檢驗信息管理系統的要求。
該文件修訂后,涉及CNAS網站認可說明類文件的變更,后續將統一發送給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有關評審員培訓將視情況進行,也可結合遠程視頻會議的形式開展。
雖然本準則的修訂,與無損檢測關聯性較大,與我們氣瓶中氣體含油,微量氧等項目的檢測沒直接聯系,但作為壓縮空氣檢測單位,我們隨時關注有關壓縮空氣相關的文件變更,以便我們在工作中更好的為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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